1月8日,共产党员网发布《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转换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完善符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特点的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深化人才评价改革,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有序顺畅流动,根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现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转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要求,坚持组织评价、业内认可、以用为本,促进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有效衔接,